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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杂志 ›› 2003, Vol. 0 ›› Issue (2): 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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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宇,胡华子,陈阳,李元福,廖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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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众的利益,掌握凶杀案件发生的特点,有助于立法部门制定相应的法规法律,从而有效预防和阻止犯罪。作者对
幸宇;胡华子;陈阳;李元福;廖志钢. 瑞士洛桑和成都金牛区的他杀案件比较[J]. 法医学杂志, 2003, 0(2): 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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