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7, Vol. 33 ›› Issue (3): 258-262.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7.03.009
涂丽芳,陈倚平,张四平
TU LI-FANG, CHEN YI-PING, ZHANG SI-PING
摘要: 目的 探讨运用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进行伤残评定实践中腰椎峡部崩裂案例创伤、疾病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鉴定意义。 方法 收集并回顾性分析32例腰椎峡部崩裂工伤案例的一般资料、致伤方式、临床治疗经过以及影像学检查,根据创伤与损害后果的参与程度,作出因果关系的鉴别和认定,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结果 32例中,创伤对损害后果没有作用7例,轻微作用5例,次要作用13例,同等作用4例,完全作用3例。存在因果关系的案例,参照职工工伤致残鉴定标准相应条款评定为七级3例、八级5例、九级6例、十级11例。 结论 腰椎峡部崩裂的形成与年龄、解剖、职业、致伤方式等因素有关,伤残等级应分析损伤和疾病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后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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