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7, Vol. 33 ›› Issue (5): 482-485.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7.05.005
所属专题: 心脏性猝死
张孟周,李炳譞,赵 锐,官大威,张国华,吴 旭,朱宝利,李如波
ZHANG MENG-ZHOU, LI BING-XUAN, ZHAO RUI, GUAN DA-WEI, ZHANG GUO-HUA, WU XU, ZHU BAO-LI, LI RU-BO
摘要: 目的 分析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以下简称甲亢性心脏病)猝死案例,探讨其死亡的一般情况及法医病理学特点,为此类案件的法医病理学鉴定提供参考。 方法 收集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2001—2016年6例甲亢性心脏病猝死案例,回顾性分析基本信息(性别与年龄)、临床表现、病史、解剖所见和组织病理学所见、生物化学检测指标、死亡原因。 结果 6例案例多具有明确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心血管病症状;均具有明显的死亡诱因;甲状腺病理学检验符合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的表现;心脏质量均增加,心腔扩张,心肌肥大,灶状坏死;死后心包液的生物化学检测可作为甲亢性心脏病猝死的辅助手段。 结论 对甲亢性心脏病猝死案例进行诊断时应参考临床病史、尸体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死后毒(药)物检验等结果综合判定,必要时进行死后甲状腺和心功能的生物化学检测。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