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6, Vol. 32 ›› Issue (5): 346-349.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6.05.007
杨嵩民1,李志业2
(1. CRIMINAL INVESTIGATION TEAM, DENGFE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ZHENGZHOU 452470, CHINA; 2. CRIMINAL INVESTIGATION BRANCH, RONGCHE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RONGCHENG 264300, CHINA)
摘要: 目的 通过对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例进行筛选、收集,分析其影响因素及法医学特点。 方法 收集某鉴定中心2000—2015年间受理的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例25例,从性别、年龄、历年发案数、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方面分析其特征,并对公安类监管场所和监狱类场所的案件性质进行对比。 结果 涉案死者均为男性,中青年人群为高危人群,历年发案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安类监管场所的伤害案件发生率(64.7%)大于监狱类场所(12.5%),而监狱类场所的自杀率(62.5%)高于公安类(23.5%)。死亡原因以损伤和窒息为主,其他还有中毒和电击等。 结论 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件暴露出执法不规范、监管有漏洞、医疗水平差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尸体解剖对于查明此类案件的死因有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