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7, Vol. 33 ›› Issue (1): 32-25.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7.01.008
孙志伟,史天涛,付培鑫
SUN ZHI-WEI, SHI TIAN-TAO, FU PEI-XIN
摘要: 目的 探讨精神分裂症者凶杀行为特征及影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因素。 方法 自制调查表收集并比较经司法鉴定为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嫌疑人(n=110)与具有凶杀行为的无精神病者(n=70)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临床资料、作案行为特征、刑事责任能力等指标,并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探讨影响精神分裂症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因素。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和无精神病组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态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在案发前思维障碍、情绪状态、社会功能等疾病相关因素方面差异均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并在攻击行为史、作案先兆、诱因、预谋、作案动机、作案对象、环境辨认、自我保护等一些与案情有关的特点上存在差异(均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精神分裂症组的刑事责任能力与案发前思维障碍、情绪状态、社会功能、动机、预谋、自我保护性等因素有关(P<0.05)。 结论 为提高对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准确性,应综合考虑相关精神病理因素及作案特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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