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6, Vol. 32 ›› Issue (2): 114-118.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6.02.009
张素静,骆如欣,马 栋,卓先义
ZHANG SU-JING, LUO RU-XIN, MA DONG, ZHUO XIAN-YI
摘要: 目的 确立华东典型沿海地区浙江省三门县一般人群血液和尿液中33种元素(Ag、Al、As、Au、B、Ba、Be、Ca、Cd、Co、Cr、Cs、Cu、Fe、Ga、Hg、Li、Mg、Mn、Mo、Ni、Pb、Rb、Sb、Se、Sr、Th、Ti、Tl、U、V、Zn和Zr)的正常值参考范围。 方法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272例血液样本和300例尿液样本中33种元素。采用SPSS 17.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将所得数据与已有文献报道进行对比。 结果 建立了三门县一般人群血液和尿液中33种元素的正常值参考范围,其中Co、Cu、Mn和Sr等元素的正常值参考范围与其他报道相似,而As、Cd、Hg和Pb与其他研究报道存在差异,一般为高于其他报道,而血液中的Ba元素在各国文献报道之间差异较大。 结论 建立了三门县人群血液和尿液中33种元素的正常值参考范围,并成功应用于两例中毒案例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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