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5, Vol. 31 ›› Issue (2): 156-158.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5.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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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条款的变化与解读

刘冬梅1,2,章艾武3,夏文涛1   

  1. (1.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63; 2. 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江苏 苏州 215123; 3.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上海 200065)
  • 发布日期:2015-04-25 出版日期:2015-04-28
  • 通讯作者: 章艾武,女,主治医师,主要从事工伤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和实践;E-mail:ldnljd@126.com 夏文涛,男,主任法医师,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与研究;E-mail:xiawentao629@163.com
  • 作者简介:刘冬梅(1987—),女,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研究;E-mail:l_dm1987@163.com
  • 基金资助: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14DZ2270800)

  • Online:2015-04-25 Published:2015-04-28

关键词: 司法鉴定, 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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