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9, Vol. 35 ›› Issue (4): 433-436.DOI: 10.12116/j.issn.1004-5619.2019.04.010
龙武1, 胡春梅2, 李思思2, 谢松林3, 吴金赛1, 李林聪1, 蒋春月1, 金波1
LONG Wu1, HU Chun-mei2, LI Si-si2, XIE Song-lin3, WU Jin-sai1, LI Lin-cong1, JIANG Chun-yue1, JIN Bo1
摘要: 目的 探究我国西南地区故意伤害案件的伤者信息、致伤工具、发生时间等因素的特点及规律。 方法 随机抽取西南地区多地2014—2016年轻伤二级及以上故意伤害案件1 340例,分类汇总伤者信息、作案动机、致伤工具、发生场所、发生时间、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并对作案动机与致伤工具类型,以及损伤程度与致伤工具作关联分析。 结果 所涉案件中,伤者多为20~50岁青壮年(65.2%)、男性(82.3%)、农村户籍(62.8%);作案动机以纠纷为主(45.8%),致伤工具多为钝器(54.6%)和锐器(36.0%),尤以徒手(36.9%)和刀具(33.2%)多见;案件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59.0%),1月(11.3%)、2月(13.1%)、3月(11.6%)及每天夜晚22:00~01:00(23.2%)是高发时期;损伤主要涉及颅面部,所致损伤程度以轻伤二级(61.6%)为主。不同作案动机中致伤工具的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损伤程度中致伤工具的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我国西南地区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有潜在的规律和相关影响因素,预防、分析此类案例需从伤者信息、致伤工具、发生时间等多方面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