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5, Vol. 31 ›› Issue (5): 352-355.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5.05.005
项 剑1,2,郭兆明1,2,王 旭1,2,于丽丽1,2,刘 会1,2
XIANG JIAN1,2, GUO ZHAO-MING1,2, WANG XU1,2, YU LI-LI1,2, LIU HUI1,2
摘要: 目的 探讨眼外伤评分(ocular trauma score,OTS)在机械性眼损伤视力预后评估中的应用价值。 方法 对411例机械性眼外伤(449眼,其中闭合性眼损伤317眼,开放性眼损伤132眼)进行OTS(以就诊初视力分级、眼球破裂伤、眼内炎、贯通伤或穿通伤、视网膜脱离、相对传入性瞳孔阻滞为评估指标),比较本组资料实际终视力比例与OTS标准终视力概率的差异,分析OTS分级与终视力之间的相关性,并对眼损伤的不同类型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 实际终视力比例与OTS标准终视力概率分布相比,除OTS-3级有所差异外,其余各级均无明显差异。实际终视力与OTS分级、OTS总积分均呈线性相关(r值分别为0.71、0.73)。开放性眼损伤往往较闭合性眼损伤评分低、预后差,其中眼球破裂伤较眼球穿通伤预后更差。 结论 对眼外伤伤情进行OTS,可为法医学视力评估提供较为可靠的预测信息。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