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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
张海东;常林;刘鑫
2002, 0(2):
78-81.
摘要
(
1834 )
目的研究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的特点,并讨论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的重点及难点。方法将医疗缺陷分为责任性缺陷、技术性缺陷、管理性缺陷、学科性缺陷和其他缺陷,对36件案例分别进行分类并进行统计。其中把18例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结论与我室的鉴定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其他18例另行统计。结果36例案件中存在医疗缺陷的占86.11%,其中技术性缺陷66.67%,责任性缺陷和管理性缺陷均占25%。18例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结论与我室的鉴定结果进行比较,医疗缺陷的认定两者有明显差异(P<0.05),对于医疗缺陷已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认定,两者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法医进行医疗纠纷的鉴定,对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处理起着积极的作用。目前,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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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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