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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程亦斌;王少华
1998, 0(4):
209-211+.
摘要
(
2199 )
目的:剖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介绍法医介入鉴定的法律依据,法医学鉴定的特点,赔偿的方法,存在的问题等;在最终减少案件发生的前提下,妥善地处理此类诉讼案件。方法:对46例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回顾性研究,将其按案件的性质、涉及的器官、引起的后果等归类。分析。结果:80%的案例其医疗行为与最终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原因包括手术医师对手术区域局部解剖结构分辨不清等技术性因素以及医护人员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等责任性因素;20%无因果关系。结论:临床医师应与其他行业一样为其所实施的医疗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在进行民事诉讼赔偿时,法医有必要对其中的因果关系进行评定,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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