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 2018, Vol. 34 ›› Issue (1): 44-48.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8.01.009
刘 露1,2,李豪喆2,陈 琛2,刘 超2,蔡伟雄1,2
LIU Lu1,2, LI Hao-zhe2, CHEN Chen2, LIU Chao2, CAI Wei-xiong1,2
摘要: 目的 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指引下,探讨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量表在轻度精神伤残者等级评定中的适用性。 方法 纳入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且进行精神伤残评定的轻度精神伤残者(七至十级) 124例,正常对照组106例,应用ADL量表、躯体生活自理量表(physical self-maintenance scale,PSM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IADL)进行评定,比较正常对照组与研究组各量表得分间的差异、伤残等级与量表得分之间的关系,并依据ROC曲线判定界限值。 结果 正常对照组与研究组的ADL量表、IADL量表、PSMS得分总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伤残等级间的ADL量表、IADL量表、PSMS得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ADL量表、IADL量表、PSMS分值与伤残等级具有相关性。十级、九级、八级、七级伤残对应的ADL量表界限区间分别为14~17分、18~23分、24~29分、30~34分,量表判定伤残等级与鉴定人鉴定意见具有较好的一致性(κ=0.914,P<0.05)。 结论 ADL量表得分与轻度精神伤残等级具有相关性,ADL量表得分越高,致残程度越重。ADL量表可作为初步判断轻度精神伤残等级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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